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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农业农村发展。清远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紧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策部署,以五项举措为抓手,积极推动解决农业农村融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辖内银行机构针对农村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林权、宅基地及生猪活体等农村产权,推出多款抵押类贷款产品。佛冈农商银行以承包地经营权为抵押向某农业科技公司发放贷款197.8万元,成为清远市首例(全省第二例)办理权证抵押登记的承包地贷款。截至9月末,国家城乡融合清远片区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2.29亿元,同比增长37.95%。 推广运用“粤信融”“中小融”“农融通”、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进银企融资对接,提升融资便捷性和可得性。目前,“粤信融”发放贷款1814笔58.44亿元,惠及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6552家,其中首贷577笔24.02亿元;“中小融”平台累计注册清远企业6816家,为清远市企业授信28.53亿元、贷款17.92亿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为清远市提供融资服务1680笔516.27亿元;“农融通”平台累计为清远市市企业促成融资对接279笔12.87亿元。 三、设立财政性融资配套资金 设立信用担保资金、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和应急转贷资金四个专项资金,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融资配套服务。截至2023年9月末,四项资金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融资配套服务1388笔46.61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超4700万元。其中:信用担保资金完成贷款备案608笔、13.27亿元,放大倍数达27倍;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完成贷款备案138笔、4.51亿元,放大倍数达到15倍。 四、做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引导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服务定位,严格落实国家降费让利政策,帮助降低信贷准入门槛;推出“见贷即担”批量融资担保模式,最大限度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方便市场主体融资发展;发挥增信分险职能,联动银行机构创设专属担保产品,以融资担保增效扩面带动特色优势农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9月末,清远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规模超3000户、余额超23亿元,其中:粤财普惠清远担保在保规模突破20亿元,时点放大倍数达11倍,成为融资担保行业的佼佼者。 五、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 常态化开展“金融赋能+”系列活动,持续推动政银企合作,有效对接金融需求,让金融“活水”更好赋能清远高质量发展。2023年已累计举办“金融赋能+”系列活动24场,其中线下活动19场,近700名企业、金融机构代表参加;线上直播5场,吸引67万人(次)观看。编印《清远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指南》,向各银行推送乡村振兴主体名单、“乡村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名单,督促各金融机构主动进行银企对接、提供融资服务,切实提升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获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