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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大湾区金融“30条意见”已全面落地实施
  • 发布时间:2021-12-14 10:00
  • 来源: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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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童士清在发言中表示,广东已形成 “多层次、多梯度”的金融开放大格局,去年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出台,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30条意见”已经全面落地实施。

  “联动三地金融市场的各种金融通道逐步打开,以‘深港通’‘债券通’为代表的粤港澳大湾区内股、债、期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深化。”童士清表示,随着机制安排不断优化、标的范围不断丰富、市场操作更加便利,五年来“深港通”年均增长超90%,累计交易金额已近42万亿元。近期“跨境理财通”落地,开通首月南北双向交易活跃,累计业务规模突破2亿元人民币。

  童士清提及,随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成功落地,粤港澳跨境金融开放和合作形成了市场互通、机构互设和产品互认等多种模式。目前还在积极探索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推出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跨境医疗和“三地通保通赔”一站式跨境车辆保险服务等。

  目前在大湾区,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金融机构的跨境互动更加频密。基于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CEPA及其补充协议,粤港澳三地金融机构互设准入门槛也在不断放宽。

  童士清同时指出,大湾区内便利化投融资服务的各种跨境金融新产品也在不断推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自由贸易(FT)账户落地,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一次性外债登记等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等工作稳步推进,还推出了代理见证开户、跨境缴费、跨境支付等便利港澳居民生活就业的举措。

  “未来大湾区金融的制度型开放并非简单的制度统一重构,而是要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先易后难、重点突破,而后求同存异、共同前行,在三地适用制度之间建立起畅通的桥梁。”童士清认为,可以采取规则的互认共认、制度的相互借鉴、制度的趋同融合等多种方式、多条路径最终达到制度型开放的目的。以绿色金融为例,目前国际社会关于绿色金融的各项标准和体系尚未完善成形,粤港澳三地可以建立统一可量化的绿色金融认定标准和权威的评级体制,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投资等方面统一标准、丰富产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制度型开放方面继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