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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上午,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沙开发区金融局主办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政策发布会暨联合工作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成功举办,活动发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了QFLP试点政策推介。此次活动得到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外管局广东省分局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大力支持和指导,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童士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国家外管局广东省分局副局长苏赟、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李立红、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邱亿通、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总经济师林少礼出席了试点政策发布会,市试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企业、银行、证券、基金、第三方中介机构等单位代表参加了线下活动,线上超千人同步观看。
QFLP试点是指境外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投资资金结汇后,投资于国内的PE以及VC市场。投资范围包含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债等,可作为上市公司原股东参与配股。QFLP试点在投资主体、范围、方式等方面更加包容,在支持境内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了金融和实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积极局面。
此次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实施的QFLP试点,充分吸收已开展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形式、落地限制等要求,简化了审批流程,尊重市场实践等制度性共识的累积,试点政策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灵活,为广州打造风投之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提供了实践示范。随着我国金融对外改革开放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QFLP试点将持续发挥集聚效应,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股权投资机构在穗聚集,立足广州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构建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投融资氛围,培育壮大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助力广州打造更有影响力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加快试点项目落地,活动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对QFLP试点政策、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介绍,邀请了银行、证券及律师事务所相关专家对试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更好地让广州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了解QFLP试点政策。
试点联合工作机制同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批共有3家QFLP试点申报企业顺利通过评审,审批试点额度近50亿元人民币,意味着广州南沙QFLP试点项目正式落地,积极引入境外资本重点投向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等产业,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下一步,广州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加快项目招引,广泛发动优质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吸引QFLP投资境内资产、为优质企业进一步参与和开展基金业务提供更多便利,助力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加快打造国际化风投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