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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从“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金融要更好地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扩内需、稳外贸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对此,李明肖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内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支持力度,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金融力量。”
二是推动提升综合服务质效。鼓励银行机构在做好押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等常态化贸易金融服务基础上,优化整合单项产品,推出集支付结算、融资融信、汇率避险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并通过线上渠道延伸服务触角,更好适应贸易企业资金需求灵活、周转较快的特点。 三是强化重点客群服务。支持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合理评估企业资质并进行授信,为有订单、有市场、有前景但抵质押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提供支持,更好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的要求。 四是双向切入畅通内外循环。鼓励银行机构在做好企业端服务的同时,不断优化个人端服务,引导社会正确看待、理性使用消费信贷类产品,开发多元消费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扩大内需,实现供求联动。 五是切实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支持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持续优化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保险机构延伸服务链条,通过货物运输保险、产品质量保险等,更好覆盖贸易中的潜在风险,帮助企业全力拓展内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