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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发力 金融业迈入制度型开放新阶段
  • 发布时间:2024-02-08 10:35
  •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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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续出台50余条开放新措施,取消银行保险机构的外资股份比例限制,大幅减少外资数量型准入门槛……近年来,我国金融开放连出实招,彰显着中国在经济行稳致远的背景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近日召开的2024年工作会议上,把“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列为一项重点任务,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助力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这为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明晰了方向与路径。

  那么,金融机构应练就哪些内功?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又该怎么做?带着这些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

  “引进来”  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步伐不断提速
  随着中国市场的吸引力与日俱增,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兴业的步伐不断提速。截至目前,境外24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均在华设有机构,全球最大的40家保险公司有近半数进入中国市场。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增长了16%,在华外资保险公司资产增长了117%。
  “金融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告诉《金融时报》记者,2018年以来,我国主动、有序推动新一轮金融业开放,出台了多项开放措施,中国金融业开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法人银行、116家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和132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量达到888家,总资产为3.86万亿元。2023年,多家外资银行持续加码中国市场,外资银行机构增资达70亿元。中外合资理财公司也再度扩容,法巴农银理财在上海自贸区开业,至此,5家国有银行均与外资合作成立了理财公司。
  保险业作为中国金融业中率先对外开放的行业,对外资的吸引力也不断增强。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已经设立了67家营业性机构和70家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4万亿元,在境内保险行业市场的份额达到10%。此外,加快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也是一大亮点。截至目前,已有15家保险公司获批设立上海再保险运营中心,包括中意财险、安盛天平财险、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3家外资保险机构。
  “走出去”  中资金融机构苦练内功深耕国际化
  “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切实提升行业发展可持续性”,这是金融监管总局着眼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的明确要求。
  伴随着中国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的脚步,更多经营稳健、资质优良、专业特色的外资金融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可以预见,中国金融业将在竞争合作的过程中不断修炼内功,提升自身竞争力,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我国金融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还有不足。”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周景彤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例如,中资金融机构全球布局和竞争能力不足,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走出去”更少;中资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的业务仍以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为主,零售、财务顾问等业务开拓和深耕当地客户均存在不足;配置全球金融资源的能力还不够强;参与和主导国际金融规则制定的程度有待增强,在IMF、世界银行、金融稳定委员会等国际重要机构中的话语权仍有待提升等。
  那么,中资金融机构应如何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要紧跟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中资企业‘走出去’需要,调整优化金融机构全球化布局。”周景彤表示,要根据国际政经格局演变,有进有退,加强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与我国经贸往来密切国家或地区等重点市场的业务渗透和网点布局。积极参与自贸区、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自贸区金融服务水平。此外,中资金融机构还应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助力构建更加包容、公平的全球金融治理秩序,近期可在绿色金融、金融科技、数字货币等优势领域实现较大突破。在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资金融机构还可以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优势,实现弯道超车。
  下一步  稳定扩大制度型开放
  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会议提出,要稳定扩大制度型开放,助力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可见,制度型开放,即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扩大开放,是接下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与亮点。
  “这不仅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相呼应,也为下一阶段金融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一峰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一方面,这要求加快推动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建立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在推动金融开放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好金融安全与稳定,提升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确保金融管理能力与开放水平相匹配。

其实,金融业扩大制度型开放一直在路上。日前,《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出炉,其中一大亮点就是“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具体到金融领域的制度型开放,要求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加快推进上海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各项举措,更好服务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同时,《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文件出台,在持续健全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推动香港在联结内地与国际市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更好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看来,后续金融管理部门有望在金融领域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对外资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兴业展业,支持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