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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的政策举措,增强经济恢复发展拉动力;确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关键窗口,三季度至关重要。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生效,下大力气巩固经济恢复基础,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优先保障稳就业、稳物价目标实现。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专项债等政策效能释放还有相当大空间,并能撬动大量社会资金,要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更好发挥有效投资补短板调结构、稳就业带消费综合效应和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一是建立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由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并联审批,连续高效运转。筛选的项目要既利当前又惠长远、有利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支撑能力,要符合“十四五”等规划、有经济效益、能尽早开工。对重要项目按规定单列用地、能耗等指标。至于竞争性产业,还是要完全靠市场化发展。二是依法合规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等工作,强化激励、不搞地方切块,成熟项目越多的地方得到的支持越大。加快专项债资金使用。引导商业银行相应提供配套融资,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要及时投放。三是各地按质量要求加快项目进度,创造条件确保建设工地不停工、相关产业链供应链不间断,在三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并注意多用以工代赈办法给农民工提供打工机会。要适时组织部门联合工作组赴地方督促和服务项目推进。加强管理和审计,确保工程质量,不留后遗症,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腐败寻租。
会议指出,消费与民生息息相关,仍应成为经济主拉动力。要支持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消费贷款采取更加灵活的安排。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发挥好平台经济创造就业、促进消费作用。加大金融对进出口的支持,积极为企业提供汇率避险等服务。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畸轻畸重。一是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稳定社会预期。二是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必须于法于规有据。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有权不能任性,做事要合法合规,解决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会议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用其他方式规范管理;对24个一般或轻微违规行为,按过罚相当原则降低罚款数额。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各财政供养单位要勤俭办一切事业,腾出资金优先保障基本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