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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称,美资企业“红旗银行深圳代表处”“红旗银行佛山支行代表处”分别在深圳市和佛山市挂牌成立,并将开展所谓贷款融资、国际结算等业务,助力湾区中小企业发展。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郑重提醒:
一、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取缔。
二、经排查核对,“红旗银行”未获得金融业务许可,属于非法金融机构。您如发现或已参与该机构有关投融资活动,请向当地银保监分支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举报。
三、广大群众如有金融业务需求,请前往正规金融机构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