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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函〔2021〕239号
梅州市联众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杨俊”变更为“侯欣”,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广东盛世卓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比50%)、梅州市名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比50%)”。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