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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函〔2021〕254号
珠海铭泰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股权、住所与名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林其河”变更为“赖海明”。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中的“珠海联发汽车拆解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比50%)、林其河出资475万元(占比47.5%)”变更为“珠海福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25万元(占比52.5%)、林其河出资450万元(占比45%)”。
三、住所由“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2045号102号商铺A15室”变更为“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2029号台商活动中心二层216号”。
四、名称由“珠海铭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盛世珠玑典当有限公司”。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