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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财政拟安排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459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防控风险等领域项目。前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相关行业协会和地市金融局等渠道发布了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过第三方合规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审议等流程,并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核。现将拟支持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项目有任何意见,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8号楼8楼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电话:020-83135339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纪检监督电话:020-83135630
传真电话:020-83135347
附件: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拟支持项目情况.docx
附件: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拟支持项目情况.docx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