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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决策部署,全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银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大政方针,多措并举,督促引导银行业积极支持“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效,努力促进银行业和实体经济平稳发展、良性循环,取得积极成效。
但也要看到,我国实体经济和银行业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比较严峻复杂。从国际上看,全球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将进一步凸显。从国内看,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还不牢固,区域和行业走势持续分化,宏观经济结构性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困难和风险不容低估。2017年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金融业风险防控的关键之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新要求,银监会研究出台《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指导银行业做好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工作,尤其是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提供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二、制定《指导意见》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银监会历来高度重视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工作,2015年和2016年均出台了有关银行业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以往相比,今年的《指导意见》聚焦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新精神,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促进银行业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回归本源、突出主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对相关工作做出规划部署。
《指导意见》从正向引导、改革创新、监管约束、外部环境、工作机制这五个维度提出了24项主要政策措施,既从正面积极引导银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也从内部促进银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既通过加强监管约束督促银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也从外部推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营造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利环境。
三、对于支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的政策措施?
2017年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金融业风险防控的关键之年。在2016年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基础上,银监会继续把督促引导银行业支持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要求银行业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在以下10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要切实提升经营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细化分类名单制管理。要继续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债权银行信息共享、客户评价、联合授信等机制,确保一致行动,加强与企业、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作。二是多种渠道盘活信贷资源,加快处置不良资产。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地方政府协作,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积极运用重组、追偿、核销、转让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三是因地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健发展。要牢牢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分类调控、因地因城施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确保银行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严防道德风险。五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收费管理。要严格落实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大力整治不当收费行为。六是持续提升“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提供有效金融服务,要继续细化落实小微企业续贷和授信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推广“银税互动”“银商合作”“双基联动”等服务模式和动产抵(质)押融资等业务。七是大力支持国家发展战略,满足重点领域金融需求。大力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服务。在能源、交通、电信、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和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廊、供水供电等城市建设领域,要继续发挥重要支持作用。八是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支持振兴实体经济。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切实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贷款支持。鼓励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大力支持我国自主品牌发展。九是深入推进消费金融和支持社会领域企业发展。要进一步拓展消费金融业务,积极满足居民在大宗耐用消费品、新型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探索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合规财产权利质押融资,促进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十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转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绿色信贷投放。
四、对于推进银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的政策举措?
大力推进银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内生动力的有效途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在改革创新方面要重点做到:一是要继续完善和加强公司治理,充分认识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对银行业长期稳健发展的重要意义,自觉按照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下沉重心的原则,确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战略方向。二是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机制改革,形成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积极稳妥创新服务模式和技术流程,稳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试点,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科技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四是进一步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突出开发性和政策性主业,发挥各自优势,以服务国家战略、审慎合规经营、有效管控风险和保本微利为原则,淡化规模类、增长类、盈利类考核指标。五是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序推进民营银行设立工作,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推动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制度等。
五、对于督促银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的政策举措?
针对当前部分金融机构存在的服务实体经济主业不突出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约束,督促银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一是确保业务规范性和透明度,要求商业银行严格遵守信贷、同业、理财、票据、信托等业务相关监管规定,提高产品和服务透明度。二是加强创新业务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将各类创新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业务发展状况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三是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乱象,切实查纠参与方过多、结构复杂、链条过长、导致资金脱实向虚的交易业务,确保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
六、对于推动优化外部环境和完善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设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的政策举措?
为营造银行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利条件,《指导意见》提出,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行业自律组织要积极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优化外部环境,重点工作有: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守信联合激励。积极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领域对守信企业实施优惠便利措施。二是完善多方合作的增信和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推广政银保、政银担等多方合作模式,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补偿、代偿、贴保、贴息等相结合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银行业自律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依法保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七、如何推动《指导意见》更好地落实?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指导意见》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估、促进沟通交流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以畅通政策传导路径,做实做细工作机制,促进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履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主体责任,董事会、高管层应将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纳入公司战略,并与经营目标深度融合。二是强化考核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不足等进行定期评估考核,提出整改方向,并将结果每半年一次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相关情况将被纳入监管评价。三是促进沟通交流。各级监管机构和银行业自律组织要及时解读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建立信息联动发布机制。银监会已将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工作纳入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全方位推动和督促银行业有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